为促进"纸塑"产品销售,更好服务中国市场,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双方共同建立和健全稳定的销售网络,本公司诚招有共同发展目标的代理商。

  代理商资格要求:
  1、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销售网络。
  2、商业信誉好,在地方具有一定的竞争实力。
  3、具备持续的业务开展能力,具备较强的业务处理经验。
  4、不能代理或经销与丹青公司有竞争性质的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和服务。 
  5、企业申请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络方式、公司简介。
  6、丹青公司产品代理商应由丹青公司市场部认定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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